者口述的症状组合而成的报告)就是决定性的(参考Hampton et al,1975)。在病历中,所有患者对疾痛的抱怨都被记录成文,由医生解译作出诊断。然而,医生却没有受到过对特殊的意义系统作自我反思式解读的训练。他们从医学院毕业时被培养成天真的现实主义者,就像是达希尔·哈米特笔下的萨姆·斯佩德[4]。他们所受的教育使他们相信,症状仅仅是疾病的线索,是“自然”病变的迹象,是被发现或被揭示的生理实体。他们很少受到这方面的教育:只有通过社会建立的分类范畴才能认识生理病变,而这些社会范畴同生理异常一样,制约着人的经验。这种思想方式更适合自然科学的确定智慧,而较难适合医学专业的敏感的怀疑主义。
结果,医生被教育成只专注于“真正”的疾病实体,拘泥于它的自然过程和明确的、可测量的结果。他们自然会觉得慢性病混乱没有规律,甚至威胁他们的专业技术。他们所受的教育要他们对患者的疾痛陈述,以及他们对症状的因果意见保持怀疑,从而认为,固然患者的叙述和解释可能象征或指明了一种病理现象,但也可能误导他们的诊断。专科医生的这种不屑从患者的主观陈述中发现疾病的线索,直到那些症状可以被量化,变得较“客观”了才作判断的诊断方式,会拖延慢性病的医疗,致使进展缓慢。不难料想,慢性病患者成了医疗保健系统中的问题患者,他们和医生之间相互都觉得对方有问题、不如意。疾痛经验还没被列入生物医学专家的专业范围,对他们来说,疾痛经验只会把生理病变的踪迹弄得模糊不清。其实,对于慢性病人的医护者来说,如果要提供有效的治疗,疾痛经验恰恰是医护的本质要素,是“疾痛存在的标志”(Wagner,1986)。将患者的疾痛经验纳入正统的职业范围——认可这种经验,同情地审核它,是照顾慢性病人的重点任务。但是,这又是一种特别困难的工作,因为慢性病需要经常不断的、坚持不懈的医护。在漫长的疾痛过程中,对疾病症状的诠释,就是对意义系统的变化的解读。而这些意义具体体现在生活经历中,只有从民族志的角度收集社会关系背景资料、它们的相关本质,以及它们的变化轨迹才能真正加以理解。
意义之二:文化涵义
疾痛的第二种意义,是指某些症状和异常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中被烙上了文化特征的印记,这些特殊的症状和疾痛种类因此带有强烈的文化涵义。可以说,这种涵义常常是耻辱性的。北美人很少有亲眼看见或听到过麻风病案例的。然而,在西方社会的集体意识中,关于麻风病的传说是如此恐怖,因此很少有人会听说自己或者熟人患了麻风病,而不感到极其憎恶,惊骇莫名。难怪,这种让人闻之毛骨悚然的疾病名字已被改为不为外行人熟悉的“汉森氏病”。
在中世纪晚期,黑死病(腹股沟淋巴结鼠疫)曾在欧洲大陆上夺走了四分之三人口的生命。从此,黑死病成了邪恶和恐怖的象征。它被认为意味着:上帝的愤怒和惩罚、人类的犯罪和受难的堕落状态,以及升华为不朽灵魂的死亡(Bynum,1985;Gottfried,1983)。对一个共同体来说,不管黑死病被赋予何种宗教意义,它总会被这种疾病给患者和他们的家庭所带来的巨大的实际灾难性意义所淹没。一旦被认为患了这种疾病,患者家庭和邻居们都会被隔离,这些居民被认为是对社会的威胁,注定要受到驱逐和遗弃。在今天,瘟疫这个词,延伸出来的意义已经很小。这正好说明了意义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的。福柯(1966)以西方社会的精神错乱为例子,说明某些疾病在病人身上留下的文化特性,会随时代的变化发生根本的改变。瘟疫流行病学的消失应该是这种变化的有力佐证。
在美国19世纪末的繁荣时代,个人的事业心和家庭责任常常发生冲突,从而诱发歇斯底里忧郁性麻痹症、神经衰弱症、神经焦虑症等。它们被认为是这个时代造成的凸显社会文化的病症,可以说是中产阶级中普遍流行的小恙。这与不适应社会快速变化的节奏有关,当时北美正处在18世纪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