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筝洗完澡,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
微淡的酒气飘荡在空气中,她抬起头,男人颀长的身影站在全身镜前。
“今天怎么那么快回来?”
也不怪程筝说出这句话,他似乎很忙,电话永远打不通,消息不回,一旦有事喊他回来,他都是隔好几天才出现。
像今天这样,刚发完消息不久就出现,婚后还是第一次。
陆京舟转过身。
程筝眼神疲倦地站在浴室门口,手上拿着白色毛巾,腕骨纤细,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指骨修长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铂金戒指。
头发湿哒哒的,水滴顺着鬓角往下淌,滑过精巧的小脸,她的皮肤很白嫩,轻轻掐一下脸,能留下很明显的红印。
陆京舟单手解开领带,瞥了一眼她脖子上的创可贴,周围还泛着一圈红印:“怎么,打扰到你和西门庆玩速度与激情了?”
他语气轻慢,程筝一时没反应过来,懵了一下。
他拿着睡衣回到浴室,不一会浴室里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
程筝躺在床上,强撑着睡意等他出来,很快,陆京舟从浴室出来,衣柜门的声音响起。
她看过去,陆京舟从柜子里拿出一套新的枕头被套,在沙发上铺好睡下。
沙发和大床中间隔着茶几,犹如冰冷的楚河汉界。
结婚后,他鲜少回家,偶尔回来,他宁愿睡冰冷的沙发,也不愿睡在她身边。
估计在他心里,她根本就不是他妻子,才会说出那句“我没老婆”的话。
程筝看着陆京舟的后背,高大的背影冰冷而无情,“陆京舟……”
夜深人静,陆京舟不耐烦的声音尤为清晰:“困了,闭嘴。”
程筝咬着唇,闭上眼睛。
……
翌日。
程筝醒来后,在厨房里简单煮了一碗面条,端着早餐走出厨房。
陆京舟正在下楼梯,他瞥了一眼桌面:“我早餐呢?”
程筝心里默默想:你不配。
程筝从柜子里拿出一袋狗粮倒在狗盆上,放在桌面,陆京舟微微皱着眉头。
“财神爷。”
程筝叫唤了一声,一只白灰色的阿拉斯加悄咪咪地从沙发后面弹出脑袋,摇晃着尾巴,屁颠屁颠地朝程筝跑去。
前阵子她晚上下班的时候,在马路上发现一只被车撞伤的小奶狗,躺在路上浑身是血,奄奄一息。
她看着可怜,把它送到宠物医院治疗后,就带回家养着,并起了一个名字‘财神爷’。
一个星期前陆京舟突然回来拿文件,看到她手里抱着狗,一听她说要收养,他冷漠地回了一句:“哪来的回哪去。”
果然,陆京舟看着程筝脚边的狗,眉头拧紧:“这只野狗怎么还在?”
程筝听着他一口一个“野狗”,听着很刺耳,她抱起三个月的小奶狗放在腿上:“我儿子。”
闻言,陆京舟嗤笑:“达尔文该从棺材里蹦出来,拜你为师了。”
“……”
财神爷似乎感受到有人不喜欢它,把脑袋缩到程筝的怀里,嘤嘤的叫得很委屈。
陆京舟整理着袖扣,嫌弃地扫了一眼她怀里的狗:“狗东西。”
程筝从盆里抓了一把狗粮,放在掌心喂财神爷,小声嘟囔:“它才不是什么狗东西,它很有灵性,忠心专一,比某些四海为家,立志给每个女人一个家的人强太多了。”
陆京舟走到门边穿西装,灵敏地听到她的话:“你骂我不如畜牲?”
“……”
这人是狗吗?隔这么远都能听到。
“我没说这句话。”
“两天的时间内,把你的野儿子处理掉。”
“你不喜欢它就憋住,反正你也不着家。”几天后,她也会搬离这个别墅。
她吃完面条,把碗筷放到洗碗槽。
陆京舟看着她的背影:“最近吃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