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
没有手艺的人只好想别的活计。有些办法是相当奇特的。比如说,有些人专门倒买倒卖,而有时出卖的一些东西,在监狱的大墙外面不仅谁也不会想到要拿来买卖,甚至不认为那是个东西。服苦役的地方很穷,而且被搜刮殆尽。连最次的破布也可以拿来作价交易。由于太穷,金钱在监狱里就有了与外面完全不同的价值。大量复杂的劳动只能换来一点小钱。有些人在顺利地放着高利贷。一贫如洗而陷入困境的囚犯拿着自己仅有的一点东西去找放高利贷的人抵押几个戈比,利息却高得吓人。如果他到期不赎回这些东西,便立即被冷酷地作为卖断处理;放高利贷的行当那么兴旺,连公家监管的财物也能拿去作抵押,比如公家发的内衣、制靴的皮革等等,这都是每个犯人随时都用得着的东西。不过这种抵押偶尔也会惹出并非完全出人意料的麻烦:抵押者拿到钱以后二话不说,立刻就去向监狱里的顶头上司——一位上士举报,说抵押品是公家财物,于是立即强迫高利贷者物归原主,甚至无需报告上级。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有时甚至连争吵也不会发生:放高利贷的犯人阴沉着脸乖乖地归还公物,好像这本来就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也许他不可能不意识到,要是他处于抵押者的地位,也是会这么干的。因此,他后来即使有时会骂骂街,那也并无恶意,只是借机发泄一下而已。
总的说来,这些人彼此之间的盗窃之风极盛。差不多每个人都有一个保存公物的带锁的木箱。这是得到许可的,不过木箱不起作用。我想,可以想象,那里的一些小偷是怎样的高手啊。有一名囚犯是我忠实的朋友(我这样讲是毫不勉强的),他偷了我的一本《圣经》,这是服苦役时唯一可以拥有的一本书;他当天就向我承认了这件事,不是悔过,而是觉得我可怜,因为我找了好久。有些酒贩子很快就发了财。关于这种买卖我以后还要专门讲一讲;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有很多人是因为走私而入狱的,所以在严密检查、武装押送的条件下竟能把酒带进监狱就不足为奇了。顺便说一下,走私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很特殊的罪行。比如说,怎能想象,对有的走私犯来说,金钱、利润只起着次要作用,只占据着次要地位呢?然而事实上往往就是这样。走私犯的工作需要激情和天赋,他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位诗人。他不惜牺牲一切,冒着极大的风险,耍花招、使诡计、谋求摆脱险境;有时甚至是靠着某种灵感行动。其激情之强烈堪比赌博。我在监狱里认识一个犯人,他身材魁梧,却那么谦和、沉静、温顺,令人难以想象,他怎么竟会蹲监狱。他十分善良而随和,在入狱期间从未跟谁红过脸。而他却是因为走私活动而从西部边境来到这里的,他当然耐不住寂寞,开始夹带私酒。他多少次受到惩罚,又多么害怕树条的抽打啊!而且贩卖私酒给他带来的收益是微不足道的。只有真正的生意人才能靠卖酒发财。而这个怪人是为艺术而艺术。他像个娘儿们似的爱哭鼻子,多少次在受刑后发誓,决心不再干走私的勾当了。有时他能整整一个月顽强地克制自己的欲望,可是最后还是熬不住了……由于有了这样的一些人,监狱里是不缺酒的。
最后,还有一项收入,虽然不能让囚犯发财,却是持久而有良好影响的收入。这就是施舍。我们社会的上层阶级一点也不了解,商人、市民和我国全体民众是多么关心那些“不幸的人们”。施舍几乎是持续不断的,拿来施舍的几乎都是面包,有梭形面包和白面包圈,施舍金钱的就少得多了。在很多地方,没有这种施舍,犯人的生活就太艰苦了,尤其是受押人,他们受到的待遇比已判刑的犯人严酷多了。所得的施舍要按宗教精神在犯人之间平均分配。如果不够分,就把面包圈平均切开,有时甚至切成六份,让每个囚犯都一定能得到自己的一小块。记得,我第一次是怎样得到金钱施舍的。那是在我入狱后不久。我在清晨劳动后独自回来,有一名押送兵跟着。一对母女迎着我走过,小女孩大约十岁,很好看,像个小天使。我见到过她们一次。母亲是一个士兵的遗孀。她的丈夫,一名年轻的士兵,在受审期间死于医院的囚犯病房,当时我也因病躺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