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块肉,毫无疑问给了晨巫。

晨巫和酋长永远是部落的精神支柱和武力支柱。

而后第二块肉,给了酋长的妻子,主要负责的就是部落后勤。

比如浆果搜集,比如雷电鸡饲料的制作,都要靠酋长妻子带领妇女和老人们制作。

然后则是部落的狩猎队成员。

他们是这次打猎的主力,也是部落运转下去最重要的一环。

再然后……

“来,致”

酋长用那指甲缝里满是黑泥的大手撕扯下一大块肉,堪比其他狩猎队成员的量。

竟然没有给其他妇女,也没给老人,而是直接给了宁致这个未成年!

周围的人一个个瞪大着眼睛,看着宁致,想不通为什么宁致可以有资格吃这一块肉。

更何况宁致这一块肉的大小,几乎都快和狩猎队成员的肉一样大了!

狩猎队出去狩猎,体力消耗大。

但是宁致这些小孩,两三天吃一次肉就差不多了,顶多拳头大小就行了,保证饿不死。

结果宁致手里的足足有两个拳头大小。

但是没有人询问,因为他们知道酋长一定是有原因的,晨巫也没有反对,那就够了。

“接住。”

酋长再度开口。

他手毛有一厘米长、仿佛钢针一样,五根粗壮且厚实粗壮的手指捏住滋滋作响的烤肉,一阵阵肉香味冲入宁致鼻子。

宁致沉默中接过烤肉,然后开始大口撕咬。

什么卫生条件,什么先后次序,什么饮食优雅……

大口吃肉,满足身体所需才是王道!

要是在“致”看来,这定然是从未有过的一大块肉,也只是在梦中想象过成为狩猎队成员后可以吃。

在前世,这种又脏又柴,还烤得有点糊,并且没有加任何调味料的肉,简直难吃至极。

但是此时呢?

这肉香!

太香了!

比起之前茹毛饮血的生吃,此时宁致简直要把手指头都咬碎了吞进去。

一口咬下去,超多油脂充斥在口腔,还能吃出肉本来的香味,再加上草木碳烤后的汁水以及一点淡淡的来自于酋长手指遗留下来的咸味。

好吃!

太好吃了!

这就是原始世界的肉吗?

此刻他觉得,比他以前吃过的所有肉都要好吃!

最终,部落成员一个个快速吃完了肉,然后都眼巴巴看着骨架上的肉丝。

可惜,这些最后都是由酋长来啃的。

至于骨架,最后这些骨架都会被酋长妻子带去敲碎,骨髓给怀孕的女性,骨头渣则是研磨成粉,成为制作雷电鸡的饲料原料。

这一夜,火烧了一整夜,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这是吃了食物后多巴胺分泌的结果。

每个人都很开心!

而火焰这种东西,大家都没去问。

他们都默认是晨巫搞出来的了。

直到第二天。

……

一早。

宁致带着枇杷种子来到部落小山的顶峰。

这是平时雷霆海鹰休憩的地方,没有其他神奇生物敢来打扰,要是种植的话,这里就是绝佳的地方。

植物的生长需要阳光、水、土壤和养料。

宁致在根据阳光的照射方向,寻找着开阔的地方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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