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洪州府,安平县,双溪村。
雨后的乡道泥泞不堪,年久失修的路面上,车轮深陷泥坑,鞭子抽打骡马的嘶鸣声此起彼伏。
篱笆的小院内,李牧盘膝坐在磨盘前,手指轻轻摩挲着掌中那柄柴刀的刀刃。
冰冷、坚硬,却不够锋利。
这刀背宽刃薄,分量十足,但因常年闲置,刀身早已锈迹斑斑。
李牧俯下身,将刀按在粗糙的石板上,用力磨了起来。
他要将这刀磨得锋利无比,足以一刀斩断山林中野兽的皮肉与筋骨!
刺啦——
刺啦——
刺耳的磨刀声中,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三日前,宿醉的李牧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附身于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倒霉鬼身上。
这里是大齐,贞元七年。
皇帝昏庸无道,朝中奸佞横行,边境蛮族屡屡侵扰。
权贵们大肆兼并土地,巧立名目征收赋税,个个脑满肠肥。
而百姓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城外乱葬岗上,冻饿而死的民夫尸骸堆积如山。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便是如今大齐的真实写照。
这具身体的原主,是方圆十几里有名的无赖混混,平日里游手好闲,与一群狐朋狗友偷鸡摸狗、惹是生非。
三日前,他在邻村赌钱输红了眼,与人厮打,结果被人一棍打中后脑,再醒来时,已是李牧占据了这副躯壳。
既来之,则安之。
身为大齐的一名底层农夫,李牧深知摆在自己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什么。
生存!
双溪村紧邻大山,山林中野兽横行。
若能猎得一两头回来,不仅能填饱肚子,皮毛亦可卖钱度日。
“吃饭了。”
正当李牧思绪万千时,茅草与土坯搭建的破屋里,走出一名姑娘。
她年约十五六岁,身材瘦小,鹅蛋般的脸蛋上五官精致,尤其那双杏眼,清澈如水,令人迷醉。
虽身着满是补丁的旧衣,却掩不住那清秀可人的气质。
李采薇,“李牧”的亲生胞妹。
自李牧穿越以来,卧床养伤的这三日,全赖她悉心照料。
两只缺口的大海碗摆在磨盘上,一碗盛着几块发黑的萝卜干和两块杂粮饼子,另一碗则是清澈见底的野菜汤。
李牧无声叹息。
连续三日以干饼子和清水汤果腹,他已感到阵阵恶心,难以下咽。
然而,原主好吃懒做,家中早已无存粮,这点吃食,还是李采薇熬夜替人缝补浆洗换来的。
“三姑又帮我找了个活计,去城里的大户人家烧饭洗衣,每月九百文。”
李采薇拿起一块饼子,目光扫过磨盘旁的柴刀,冷漠的神情中透着一丝厌恶:“你磨刀,是要去找邻村那帮人寻仇?”
“若闹出人命,家里可没钱替你平事。”
原主睚眦必报,几日前在邻村挨了打,今日磨刀,自然是要去报仇。
对此,李采薇早已见怪不怪。
“不,我准备进山打猎。”李牧喝了口寡淡的野菜汤,沉声道,“入秋了,正是野羊狍子最肥的时候!若能猎得两只回来,换到的粮食足够过冬,你也不必如此辛苦。”
李采薇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冷笑一声,眼中满是嘲讽。
类似的话,她已听过无数遍。
从小到大,李牧不知发过多少毒誓,口口声声说要改过自新,却从未兑现。
狗改不了吃屎。
见李采薇的神情,李牧心知她不信自己,却也懒得解释。
行动胜于言语。
作为一名曾经的雇佣兵,他穿越至此,决不允许自己如废物般苟活。
他要活着,像个人一样,堂堂正正地活着。
至少,不必每日以萝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