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是失心疯了,放着好好的军官不嫁,非要嫁村里的二流子,他一个偷鸡摸狗的混混能有什么出息,哪比得上秦越这个陆军第一团长。”
“要不是我下手快,这门好亲事可轮不到你,人家部队接亲的人已经在路上了,你要是敢在这个关头犯傻,看我不揭了你的皮!”
“妈你不懂,那秦越就是个短命鬼,我嫁过去得守一辈子活寡,要嫁就让宋窈去嫁!”
隔壁正默默吃瓜的宋窈,没想到吃瓜会吃到自己头上。
她虽然才穿过来三天,但这样的吵闹已经听了无数次。
三天前,她还是华国首都大学的医学博士,因为实验室爆炸穿到这本年代文里。
她堂姐宋琳就是书中重生的女主。
前世宋琳嫁给家世显赫的陆军团长秦越,原以为是捡了大便宜,谁曾想秦越当时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双腿残疾不说,人也只剩下半口气,她嫁进去不到一个月,秦越就死了。
宋琳年纪轻轻,耐不住守寡的寂寞,半年后跟人私奔。
然而那人只是看中秦家的权势,榨干宋琳所有的钱后就将她抛弃。
宋琳没有学问,又不懂技术,只能靠刷盘子养活自己。
后来她穷困潦倒吃不上饭时,突然看到电视上采访华国首富的节目,那首富赫然就是当初她看不上的小混混。
如今这个小混混正跟原主宋窈议亲,宋琳这是想换嫁呢。
宋窈卷着被子翻了个身,懒懒看向房顶,替女主嫁给秦越也不是不行,毕竟她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更何况书中原身嫁给那个小混混不到三个月就病逝了。
原主身子虽然不好,但多是常年干重活造成的营养不良,还不至于一嫁人就死了。
显然这对男女主做事都不清白。
正想着,房门突然被推开,一身红色的确良格子裙的宋琳抱臂站在她床前。
跟这个年代的审美不同,宋琳把头发盘在脑后扎了个丸子头,一双秀眉用炭笔描画过,配上一身红裙勉强算得上清秀可人,只是她脸上娇蛮的表情,硬生生将这份清秀减了三分。
“有事?”宋窈撩起眼皮,慵懒得看了她一眼。
“刚才的话你都听见了吧?”
宋琳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优越感尽显。
她上辈子就看不上这个堂妹,长得比她好又怎么样,还不是爹妈早死,命比纸薄,就算嫁给华国首富也没命享福,倒是跟秦越那个短命鬼是绝配。
“我已经跟妈说好了,等部队的人来了你跟他们走,反正他们只说要娶宋家的女儿,没说要娶哪一个。”
宋窈差点被她理所当然的态度气笑,“我如果不愿意呢?”
她这人最讨厌被强迫,要嫁也得是她自己心甘情愿,再说她一个医学博士,还不至于非走嫁人那条路。
宋窈微抿着唇,精致的眉眼浸满了冷意,即使倚在床上,周身的气场依然不可忽视。
宋琳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等发现自己竟然怕了这个向来窝囊的堂妹时,脸上瞬间浮起恼羞成怒的表情。
“你有什么资格不愿意,不会是还惦记着亚明哥吧?”
周亚明就是书中男主,也是现在跟宋窈议亲的小混混。
在这个交公粮,吃大锅饭,人人都爱劳动的时代,周亚明不仅游手好闲,偷懒耍滑,还投机倒把踩红线,村里人都避之不及,也只有原主大伯母费尽心思想要这个侄女婿了。
宋窈嫌弃地撇撇嘴,“我眼光还没这么差,不像你,什么脏的臭的都喜欢。”
“你!”宋琳气得咬牙,她这个胆小怯弱的堂妹什么时候这么牙尖嘴利了,还是说她跟自己一样,也重生了?
不!不可能!
宋琳连忙将这个骇人的念头拂去,如果宋窈也重生,肯定会抓住周亚明不放。
毕竟那可是未来的华国首富啊!
想到这辈子嫁给周亚明的人是自己,宋琳眼底的怒气变成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