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的微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纷纷扬扬落在秀丰县的青石板路上,洒下淡淡的金色光斑。
刘玄策醒来时,发现还在棺材中。
没错,昨晚他就是在管材里睡的,想着能一觉醒来的时候是在酒店的床上。
这个世界,他真心不喜欢,即便多了个听使唤的儿子,可没有网络没有手机,吃得连狗都不如,没劲儿。
可惜,他失望了,回不去了。
不过,他也有发现,有根金箍棒一柱擎天。
八十岁的身体老当益壮,还真他妈的一个大惊喜。
刘玄策原本糟糕的心情顿时得到了些许慰藉。
可刘病已却看着家里的铁锅发愁。
原先什么日子,自己起床后,早有女仆将热乎乎的饭菜端到房间,伺候着吃饭。
现在呢,老爹不靠谱,把家败光了,他反倒成了仆人,劈柴做饭。
但他只会熬粥。
喝完一碗毫无味道的粟米粥,刘玄策说道:“儿子,把昨天在张寡妇家酿的五斤酒拿出来,爹带你去发财。”
有个真儿子使唤,真爽。
“爹,同福酒楼黄世友可是我们的债主,会要我们的酒吗?”
“放心吧,我们的酒品质过硬,他一定会感兴趣的。”刘玄策的声音沉稳有力,像是给刘病已吃了一颗定心丸。
不多时,父子二人便来到同福酒楼门口。
两层的酒楼整体采用木质结构,历经岁月的洗礼,房梁与支柱的色泽已变得斑驳深沉。
这已经是秀丰县最好的酒楼了。
刘玄策抬头望去,二楼雅间的窗户开着。
一位女子静坐在窗边,一袭白衣胜雪,面纱轻掩面容,却难掩那周身散发的高贵气质。
忽然,一阵风拂过,吹落了她的面纱,刹那间,那张倾国倾城的面容展露无遗,眉如远黛,目含秋波,肤若凝脂。
阅女无数的刘玄策只觉呼吸一滞,心好似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揪住,这一眼,便沉沦其中,再也移不开半分。
秀丰县竟然还藏着这种惊喜。
女子清丽脱俗,属于想让人想娶回家的那种。
那一刻,这位情场老手有了想要恋爱的冲动。
白衣女子似有所感,低下头,目光扫向楼下,当触及刘玄策的那一刻,眉头微微一蹙,眼中瞬间闪过一丝厌烦与不屑。
下一秒,那扇窗扉便在“嘎吱”声中缓缓合拢,将白衣女子的身影彻底隔绝于窗内。
“刘员外,看什么呢?”
这时,一个人从酒楼里走了进来,正是县衙的宋卫宋押司。
刘病已恭敬地喊了一声:“姨夫”。
原主跟这位宋押司私交不错,又是三服内的叔伯连襟,他是原主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宋卫细细打量了刘玄策一番。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他顺着刘玄策的目光看了一眼被关上的窗户,呵呵一笑,真是死性不改。”
“那位可是户部尚书家的千金,当今皇后娘娘的侄女林洛初,你最好不要招惹。”
刘玄策好奇,“尚书家的千金跑到这穷乡僻壤干什么?”
宋卫迟疑了一下,见左右无人,方才低声说道:“突厥入侵,边关战事吃紧,朝廷要征粮,林小姐来湖州是为督促征粮之事。”
“又要征粮?”刘病已下意识问道。
“先不跟你们说了,王知县正为征粮的事情发愁呢,征不上来,林小姐不高兴了,王知县的乌纱帽可就保不住了。”
宋卫匆匆离去。
可刘玄策并不认为林洛初来秀奉,仅仅是为了征粮。
小小的秀丰县,需要这样一尊大神亲自过来督促?扯淡呢!
他忍不住再次看向二楼,又看了看自己那具八十岁,毫无魅力的身体,顿时十分憋屈。
但凡自己三四十岁,肯定会上二楼,跟这位林洛初好好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