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多,可很少有人类踏足。
“今天必须满载而归。”
方振国将土枪背在身上,双手放到嘴边吹了两口热气,搓了搓手,开始继续往前。
走了将近两三百米,翻过一座山坡,一片红松林出现在视线中。
这一片树林中,长着很多的浆果。
浆果的种类很多,只有很少一部分有毒,是各种食草动物最喜欢的食物。
这个季节草木干枯,动物的食物非常少,浆果对于它们来说,那是最美味的食物。
方振国端起土枪,径直走进红松树林,目光在树林中搜索着。
很快,在七八十米开外的地方,一只肥壮的梅花鹿正在低头啃食地上的浆果。
梅花鹿非常警惕,一边进食,一边警惕的盯着周围,时不时的还会抬头观察附近有没有危险。
方振国心中暗喜,绕到被风的方向,用周围的灌木做隐蔽,开始缓缓的靠近。
追踪猎物,不能靠近风口的位置,不然身上的气息会被猎物给闻到。
尤其是梅花鹿,嗅觉非常灵敏,稍有不注意便会被它给察觉到,然后直接撒腿逃走。
梅花鹿的速度极快,以人类的速度是完全追不上的。
方振国凭借着上一世的经验,距离那只梅花鹿越来越近,只剩下50多米的时候,趴在地上,挪动身体靠近。
这种土枪的设计范围,是在30米左右,必须继续往前再靠近一些。
到了足够的距离,他起身躲到一棵红松树的后面,抬起了手里面的土枪,瞄准那只梅花鹿。
“砰……”
子弹破空而出,正中目标,打在梅花鹿的脑袋上。
声音在山间回荡,许久之后这才停下来。
“搞定!”
方振国咧嘴一笑,快步走过去,踹了一脚梅花鹿,然后剥皮,掏出里面的内脏。
最后把肉分割下来,装在之前准备好的麻布口袋里面,满满的一大口袋。
另外,他把鹿茸一给割了下来。
这是好东西,比皮毛更加值钱,药用价值非常高。
等待回到家里,给母亲和孙燕柔,让她们好好的补一补。
狩猎结束,他拖着鹿肉往回赶。
以后每天进一趟山,只要每天都能弄这么多肉回去,在大雪封山之前,就能囤够足够的肉。
到时候将所有的皮毛拿到街上去卖了,过年的开销就完全不是问题。
方振国加快回家的步伐,必须尽快赶回去,一旦天黑,山路非常难走,甚至很容易迷路。
天气还如此恶劣,指不定晚上就会来一场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