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出来她已经很累了。
手上那一抹温暖渐渐穿过皮肉传到心里,明知道这里是地狱,我却还是生出一丝温暖。
我吸允着她身上的味道,混合着自己的血腥味沉沉睡去。
之后开始了我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活。
雪姨说现在的大学生光学知识不长脑袋。
稍稍看到一个可怜的人,就马不停蹄的掏出钱来。
我因为长相漂亮,从来都是充当骗人的角色。
我去骗那些清澈且愚蠢的大学生,她们则躲在身后偷别人的钱包或者手机。
偷窃对于我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从小我就帮着我妈偷爸爸的钱来维持生活。
现在同样是偷别人的钱,来避免自己被打断一条腿。
生存面前道德在我眼里无足轻重。
当我的偷窃业绩达到了顶峰那一刻。
雪姨把我介绍给了专偷小孩的人贩子,人称小阳哥。
没想到小阳哥的出现,竟让我见到了那个亲手将我卖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