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我们接收到命令,在边境地区有数名武装分子携带武器私贩毒品入境。他们是要和边境最大的毒枭“胡狼”进行交易。我们得知这一情报之后迅速的开展了抓捕行动。
谁知道,这次竟然是他们特意为了消灭我们这一行动小组所举行的绞杀行动。他们提前布置好了战场,原打算将我们一网打尽谁知道他们低估了我们的水平。
我们虽然都受了伤,但是得到豹穴总部的迅速支援,我们都安全的撤离了。而从此,我们就与胡狼家族展开了长达两年时间的斗争。
我打开了门,站在雨地里。雨点打在我的身上令我感觉到很舒爽。我望着天空中那一道道亮丽的闪电,又一次的想起了我与小雪相识的那副场景。
也是这样的雨夜,那时候我刚刚在新兵连接受完训练。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将我曾经是一位艺术男青年清秀帅气的形象冲刷的荡然无存。但是我黝黑的皮肤下面依旧还是包含着对于艺术无比热爱的细胞。
我记得那一次好像是放两天假,让我们出去放松放松。这也是我第一次穿上军装在街上走路。这身军装好像彻底改变了我以前走路的那些恶习,我不在叼着一支香烟,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底,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样子。仿佛是这身军装命令着我走路高高的挺着自己的匈膛,将自己的肩膀尽可能的放到一定高度,在这军装的映衬下,我觉得只有这样走路才是最光荣的。
无意中经过一家买美术用品的店,于是我走了进去,认真的挑选了几种最常用的素描铅笔,又买了几张素描纸和一个便宜点的画板,拎着到了城市的旁的一座山上,在这里我几乎可以完全的将这座城市包揽在我的眼中。
我认真地画了起来,几乎是忘记了看天上的天气。于是我的身后出现了一位清秀大方的女孩子,开着一辆越野车,同样也穿着一身军装。我起初第一眼一位她也是一名军人。后来才知道她是一名及其热衷于军旅生活的军队爱好者。那天刚好去山上练枪法,没想到就这样和我相识了。
“铅笔头,马上下雨了你不下山啊!”这声音真的很好听,或许是三个月时间没有见到过女孩的缘故吧,她的出现让我这一生将她牢牢地记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铅笔头。”这是她对我的第一个称谓,后来她说是因为我黑。而且手中刚好拿着几只铅笔,于是她就这样叫我了。
我坐上了她的车子,还没开到山下车子便无故的抛锚了。这让我们两个都很无奈,我以前在父亲的带领下也常常修理自家的车子,还有在特战部队的时候我们也对车子进行过很深入的了解。我有能力去修理车子所出现的一些小问题,于是我冒着大雨,下车开始对这车子进行检查,可是我按耐不住自己的那颗砰砰乱跳的心,一直不住的偷看眼前的这位可爱清纯的女子。就这样,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位后来与我们对峙两年时间的最大毒枭胡狼家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