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声不响的躲在了大树的后面,在特战旅的日子已经将我磨练的身手如一只猫,更准确的说是如一只雪豹般灵敏,对于眼前的这两位,说实话我丝毫不将他们放在眼里。如果说我是一只老豹子,那眼前的这两位也最多能算得上一只鹧鸪,根本不能当做我的正餐!
就在我出手的那一瞬间,我的大脑中又回想起了我第一次营救人质时的场景。也是我第一次用我手中的95狙击步枪将一颗子弹击入罪犯的脑中。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完全的麻木,就像是一只冷血动物。对于杀人,好像丝毫在我的心中引不起半点的恐慌。如果说非要证明我在那段时间还不是一个动物,或许最好的理由就是我对于身边相伴我五年时间兄弟们和我心中那位朝思暮想爱人的感情了,因为这份感情,无论何时我都将他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接到正式营救人质命令的时候,或许不像你们所想的有多么的紧张还是手会怎样的颤抖。我们完全将它当做了又一次演习,轻松自在。我们在去的路上好像还唱了一支什么歌曲,但是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歌词了。
可是当我们到达现场之后我们的内心或许都微微的颤抖了一次。眼前的房间里有两名劫匪,还有一名十岁的小男孩。男孩的母亲已经昏了过去,被送到了医院。现场只有男孩的父亲一名亲属。
在最危难的时候最伟大的就是亲情了吧!这一米八几身高的男子,已经哭得泪流满面。
我们基本的做完部署之后在闫队的一声令下,便开始行动了。全副武装的我们显然成为了周围数百群众心目中的英雄,即使我们还没有安全的将人质救出,但是这形象被这身衣服已经凸显了出来。
如果说我参军,加入特战行动小组,感到最光荣的事情,就是在营救每一个人质时旁边的群众所给予的那份肯定的目光。
最后的结果和大家所期待的一样,我们凯旋归来。而我和傻子,共同的击毙了眼前的两名犯罪分子。那时候傻子笑着问我当时的感觉,我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就那样,呵呵呵,没啥感觉。”这大概也是当时发自内心的实话吧!
我大脑中突然出现的往事,竟然让我失了手。这个人见我飞身而来,我的思绪在不到一秒的停顿之后竟然失手了。我有点儿不敢相信还站立在我的眼前已经从腰里掏出凶器的男子。他的面目狰狞,就像他手中的那一把足足有三十公分长的明灿灿的砍刀那样露出让人可恨的模样。
这人看样子显然没有将我这个和乞丐没有什么两样的人放在眼中,他没有叫来正在草丛里实施恶行的那位帮手,他只身朝着我的身边冲了过来。
我顿时感觉到有些可笑,我并没有急于出手,我想看看这样的市井小混混到底有什么样的手段。
我最近到市区,也常常看见一群小伙子打在一起,有些甚至头破血流。可是我看他们打架有时候真的挺好笑的。你抱着我,我抱着你。你把我摔倒,我站起来朝你头上一板砖。我又一次竟然就坐在一群小伙子打架的不远处的一个台阶上,无聊的观看了起来。或许这不仅仅是观看他们之间斗殴的场面,我是更想回忆起刚到部队时训练的那一幕幕场景。
他朝我扑了过来,将手中的砍刀举得高高的,在太阳底下像一道明亮的镜子,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或许是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我一个箭步冲到了这小子的眼前,紧紧地用两根手指掐住了这小子拿着砍刀那只手的手腕,使劲一转手之后这小子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我清楚地知道,这小子的手现在已经没有了缚鸡之力,更别提向我动手了。
“大哥,快点有人!”这小子此时才大声的喊了起来,可是当他出声的时候我已经钻进了草丛,站在了另一名男子的身后。
我眼前的这一幕似乎勾起了我对于黑恶势力的愤怒,我相信,如果你在现场,你也会和我一样!
这男子下半身已经赤果,此时的他正压在身下女孩子身上,做着我所熟悉的那番运动,而这运动不仅仅我熟悉,相信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不会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