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3)

“经过一轮庭审,不予通过,判被告张莉赔偿李建民精神损失费8000元,带走三个女儿,李建民净身出户。”

“现在原告不服上诉,现在二次庭审,请原告方回答,是否维持一审诉求?”

李老头还没说话,原告律师沈飞开口道,

“不,审判长,我们有新的诉求!”

“请说新的诉求。”

沈飞正了正自己的领带,目光扫了一眼全场,字正腔圆地说道:

“我方当事人经慎重考虑,现对被告方张莉提出新的诉求,赔偿李建民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名誉费等累计100万元,张莉净身出户,三个女儿需支付李建民赡养费,按每月500元计。”

“第二条诉求,申请永久吊销被告律师何正永律师证。”

“第三条诉求,判处审判长有期徒刑七年,开除党籍,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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