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飞蛾扑火。(1 / 18)

“可以,没问题。”

“希望到时候,你下跪的姿势,再标准一点。”

罗程想都没想,直接答应。

能不能拿下吴诗诗,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一个身份地位明显较低的人,今日可以抢他女人,明日就可以蹬鼻子上脸,给他们这些老钱家族更多难堪。

秦默深邃的眸子微微一缩:

“直接开始,少废话。”

罗程头一歪,活动着筋骨,走向舞台。

同时,还非常好心,分享人生经验:

“秦默,我今天就当是给你免费教学了。”

“你要记得:这世界上有些东西,从出生那一刻就规定好了。”

“就像吴诗诗跟我。”

话音渐行渐远。

罗程来到舞台之上。

这家餐厅的一大特色,就是设置了一小方舞台,每晚有乐队现场显示演奏,也允许客人上台即兴演唱。

而罗程与秦默的PK,现场食客都见怪不怪。

他潇洒地坐在钢琴前,把麦克风的高度往下稍微调整。

随后,轻轻一甩头,朝着舞台下的吴诗诗,抛下一个勾人的眼神。

“今晚这首歌,送给我的未婚妻——诗诗。”

“《雨夜》,送给你。”

台下适时地响起掌声。

他自信地弹奏着,苍白无力的旋律进入耳朵。

“有一个雨夜,我遇见了一个姑娘…”

“她说我好壮,做她新郎…”

“风儿吹断了雨丝,鸟儿倾情歌唱…”

“我的心,从此有了故乡…”

“喔,老婆,我的姑娘…”

“喔,老婆,我愿为你洗手做羹汤…”

这首《雨夜》,是内娱天王千年发布的歌曲,传唱度非常高。

最火的时候,大街小巷都播放着。

甚至,还拿了当年的最佳作词和最佳作曲。

罗程成功了!

卓越的唱功,浪漫的歌词,很快吸引了大多数宾客的注意。

有两个女生,不禁流露出认可微笑,开始夸奖:

“这个男生翻唱功力很不错嘛,还有点天王的影子。”

“他唱得挺深情,我快听进去了。”

“天王的歌曲难度本来就很大,那么难唱的高音都能对付,这人有两下子的。”

“不知道他是不是歌手呢……”

餐厅的火热讨论,似乎与秦默的世界无关。

这么粗糙的歌词,尚且不论。

也许歌曲面对下沉用户,需要用简单歌词打开市场吧。

可这唱功。

唉。

秦默忍不住摇了摇头。

想要为这个世界的音乐教育默哀三分钟。

这等粗糙唱功,就算是回蓝星村里走穴,都嫌上不得台面。

太单薄了,也太用力了。

唱功几乎全靠身体感应,没有一点科学可言。

高音几乎全靠机能在支撑,天赋都没有被完全开发。

当初杨涵曦还没经过秦默改造时,也是这个样子,幸好杨涵曦及时改正,现在已经在断层天后的路上一去不回了。

不过,也不怪他们。

谁让这个世界的人,将还没开发出真正牛逼的流行音乐体系。

难度就像:要求穷人交出一袋金币。

唉,这里的天王天后,也是同样的问题啊。

秦默微微扬起头,思绪渐渐散开。

全然意识不到,罗程的演出已经全部结束了。

“秦默!”

“该你了。”

罗程主动@秦默,见他仰望星空,笑容几乎忍不住了。

“听点仙乐就高兴地找不到北了?”

罗程猜想:

秦默甚至不敢直视他的演出,或许是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