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合唱并不是一个人出彩就够了。
一个优秀的歌手,既要能出单曲,又要能与各路人马合唱。
这是真正在玩音乐,也预示着音乐的包容性。
如果秦默没有办法融合进歌曲,只是一味地突出个人角色,终究会变成团队里面的异类。
要想成为巨星,一定要有互相合作、和谐共赢的意识。
如果秦默连这都做不到,那么终究只是一个恃才傲物的人,走不了多长远。
秦默很清楚杨涵曦的来意,更明白期待。
他径直走到了台上,拿出吉他。
开始演奏了!
“还没为你把红月……”
“有时候有时候……宁愿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
竟然是吉他演奏版本的《红月》。
秦默转变了发声位置,发出单薄的音色。
而这种如泡沫般轻盈的音色,就像沉静深邃的天空,穿透度极其强烈!
空灵、随性、哀婉动人……这是比杨涵曦还要高亢通透的音色,这是比所有现存歌手都是随性的声音。
天籁之音啊。
杨涵曦怔怔地望着台上,只感觉这种呢喃优雅的唱法,实在是与自己太相像了。
应该说,她唱得逊色,秦默唱出了本就应该有的味道。
甚至还拔高了好几个层次!
一首《红月》,说尽天下情。
鲜亮红月还未坠落,短暂的爱情就已经结束。
用词虽然单纯,却能够勾起人的无限遐想。
在秦默的描绘中,爱情是一种不明觉厉的东西。
有聚就有散,悲欢离合尽在不言中。
诉尽了相思之情。
“怎么可能呢?”
杨涵曦忍不住用震撼心悸的目光,盯着台上的少年。
“他不仅考虑到了我的音色,甚至还采用了我的唱功。”
“在短时间内就能够演奏出这么适合的作品,这是怎样恐怖的能力?”
就像硬核摇滚歌手难以创作出活泼的流行歌曲;
民乐歌手往往很难适应流行音乐的氛围;
俗话说得好,一个窝睡不出两种人;
杨涵曦,也有明显的短板。
音色是她制胜的武器,可也拉低了她的上限;太过正气凌然、 慷慨激昂的歌曲,并不适合她这种唱将。
可是经此一战,她突然对豁然开朗,原来音色还可以这么变换!
秦默看似轻松的演唱,暗藏许多玄机。
只要打开了气声、真假音转换,再搭配空灵的嗓音,就能够让歌曲听起来格外动人,让一首爱情歌曲的能量场域瞬间打开!
秦默,
这不仅是天才歌手。
此刻更像是天才的制作人!
一首歌还没唱完,杨涵曦已经在脑海里演绎出无数场景;只要她搭载上秦默这辆列车,就能够在流行圈里无往不利。
甚至成为当之无愧的流行女帝。
这种高枝,可不是天天有的。
必须抓住眼前的机会。
她疯了似的鼓掌,从座位上一跃而起,仿佛已经有了秦默作为自己的靠山。
明明输了比赛,却丝毫不气馁,反而浑身上下都神采奕奕。
“太棒了,真的太棒了!”
“秦默,你是我近十年来,第一个由衷欣赏的人才。”
杨涵曦大喜过望,感觉自己挖掘了一座宝贝金山。
她运气不错,得到了网运音乐总裁的引荐,接触到还没彻底出名的秦默。
此举堪称截胡。
瞎猫撞上死耗子,这种美事儿不是天天都有的。
她走上前,放下天后的架子并殷切地望着秦默,用平生最诚恳的语气说道:“我,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