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醒来的时候,沈白已经不在了,要不是死寂的山洞里依然躺着刘春生冰冷的尸体,还有衣衫不整的我,我真会以为昨天晚上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场梦而已。
尽管知道了有一个莫名强大的强者在暗中守护着我,可是面对刘春生的尸体,我仍然感到了恐惧和害怕。
草草整理好衣服,我逃也似的离开了山洞。
这时候天还只蒙蒙亮,而且我身处的地方是一片山林,除了清晨的鸟叫声,四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
我不时回头张望,提心吊胆的在林间穿行。
半个小时候后,当看到久违的公路时,我激动的差点哭出来。
直到坐上一辆公交车,我忐忑的心这才安定了不少。
在车上,我盘算着以后该怎么办才好。
本来我的打算是,逃离那个小山村以后,立马就去公安局报案,让我那个狠心的婶婶坐牢的同时,顺便还能把父母留给我的财产要回来,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生活也能有个保障。
可是现在不行了,因为刘春生死了。
虽然他是那个什么沈白杀死的,跟我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可是这话说出去,谁信呀!
人们只会把这笔账妥妥的算到我身上,再加上那个被沈白掐死的老光棍,村民们要是一报警的话,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转眼就得成为接连杀了两个人的通缉犯。
想到这里,恐惧忐忑中,我更是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在车上想了半天,直到下车的时候,我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下了车,茫然四顾了会儿,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被大巴车拉到了市汽车站。
无助的走在大街上,正当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猛然想起来,我有一个同学就在市里上班。
她叫张小兰,我跟她关系很好,在学校里的时候,我们无话不谈,她为人很仗义,而且就跟个女汉子似的,有时候旁的女生欺负我,她也经常帮我出头。
想起张小兰,我心里突然就涌起了一丝安全感。
回想了一下张小兰的地址,我本来想打车去的,可是摸了摸口袋,只掏出了可怜巴巴的三块五毛钱。
这点钱显然是不够打车的,我苦笑一声,只好把仅余的财产小心翼翼的揣进裤兜,然后步行往目的地赶去。
张小兰在一家名表店当导购,当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给客人推荐一只最新款的手表。
算了算,我和她已经有半年没见过面了。
此时再次见到她,张小兰已经变化的让我不敢认了。
简单点儿来说,就是她变漂亮了,变得更有女人味了,再也没有一丝半点儿,上学那会儿留着短头发,大大咧咧的女汉子模样了。
看着她靓丽的身影,我捏着自己的衣角,不由得就感到了一阵自卑。
以前的我,在学校里可是被称为校花一样的存在,而张小兰,一向都只是我身边的绿叶。
可是现在呢,我身上是破破烂烂的衣服,脸上是一块块的污垢,就我这副样子,拿只破碗在马路牙子上一坐,妥妥的就是一女乞丐呀!
“先生,这只表是我们店的最新款,跟您大老板的气质特别配!”专心推销手表的张小兰根本就没注意到我的存在。
她手里托着那块价值不菲的表,妩媚的对一个中年秃头男子笑着说道。
“真的?你不会哄我玩儿的吧?”这个秃头男子脖子上和手腕上都戴着大金链子,一看就是暴发户。
他淫邪的目光在张小兰的身上扫来扫去,说着话,他的咸猪手就摸上了张小兰白皙的手掌。
“当然是真的了,不信您戴上试试看!”张小兰美丽的大眼睛闪过一丝厌恶,她不留痕迹的抽回手,依然笑魇如花的说道。
“行啊,试就试,不过我要你给我戴!”秃头男子咧嘴笑着,露出一口大黄牙。
“呵呵!”张小兰虽然不愿意,不过为了不得罪顾客,她还是忍住心中的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