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三人出发了。叶知秋开着一辆蓝色的小轿子,一路奔驰,按照苏不醒的指点,来到了海镇。
海镇是苏不醒出生的地方,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他了如指掌。这一路上,他早就有了算计,所以故作神秘,到了海镇,就让叶知秋和谷子兰在车上等候,自己下了车,朝胡同里拐去。
胡同里难道真有什么神医不成?当然没有。什么神医,完全是苏不醒的瞎说。其实,他就是想把两大美女引来,想找个机会,用不同的方式接近一下。苏不醒出身医学世家,从小就被爷爷逼着学习中医,家里那本厚厚的医学奇书,他已经翻了不下百遍了,何况他在大学里,他学的还是医学专科,对诊治看病这样的事,他是有一定把握的。
苏不醒在胡同里待了一会儿,就出来了,来到车上,摇摇头:“今天太不巧了,神医出诊,得晚上才回来。”
谷子兰问:“秋姐,怎么办?回海县吗?”
叶知秋说:“回什么回,等等呗,几十里路来了一次,再回去,白折腾了。”
苏不醒忙说:“对,对,秋姐说的对。”
叶知秋一瞪眼:“什么秋姐,我比你大吗?”
苏不醒忙说:“那我叫你知秋妹子?”
叶知秋哼了一声:“废话少说,先找个地方吃点饭。”
苏不醒朝前一指:“前面有个宾馆,对面就是饭店。”
小车在海镇的街道上行驶着。望着两边熟悉的景物,苏不醒有些感慨,突然,他看到了一家古董店,以及古董店对面的快餐店。苏不醒神色有些激动。因为,对他来说,这是两个最倾注情感的地方。
古董店就是苏不醒的忘年交老骨头开的,老骨头,虽然一大把年纪了,但是和他性格相投,居然成了朋友。而快餐店的中年夫妇,就是他的父母。他的父亲虽然是特种兵退役,有一身不俗的技能,但因为一条腿出过事,从此心灰意冷,不想外出就业,就在小镇上,夫妇俩开了家快餐店。
苏不醒望着车窗外,快餐店里父母忙碌的人影,真想下去和他们打个招呼,但想想还是算了。其实苏不醒去海县创业前,还和父母吵了一架。
苏不醒从小就没有定性,有些好吃懒做,要不是爷爷和父亲,一个逼他学医,一个逼他学习特种兵的技能,他可受不了苦。不过,毕业后面临就业或者创业时,他的性子又出来了。苏不醒不想去哪个单位求职,他是个自由自在的人,受不了单位上下班的约束。当然,按照父亲的意思,其实也不怎么看好他的求职路线。如果苏不醒求职,一般要走医学的路。爷爷在的时候,常常和父亲因为苏不醒将来的人生路争论,现在好了,爷爷走了,只剩下父亲一个人,没有什么阻碍了。按照父亲的意思,让苏不醒带着这一身技能,去一家大公司,给老板当贴身保镖。但是,苏不醒在大学时,喜欢看侦破小说,来到海县后,还是开了家侦探所。而这件事,父母并不知道。
苏不醒知道父亲都关心他,开侦探所,意味着要进入一些危险的地方侦破探案,他不想让他们担心,只说自己在一家单位当保安。虽然保安和保镖,不是一样的性质,但毕竟有了一个落脚地,父母也没再多问。
吃过饭,时间还早,天突然下起了雨。叶知秋看到了对面的宾馆,订了一间房,三人待在车上有些闷,所以就在宾馆里打发时间。
差不多晚上八点的时候,叶知秋接到了一个电话,叶氏集团要召开紧急会议。叶知秋只能回去,谷子兰也想跟着。苏不醒一看这机会好啊,可以和谷子兰单独相处,于是就说:“不行啊,这位神医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你就是来上十次,也不见得遇上一次,今天既然天赐良机,可别错过了。”
叶知秋想了想,就说:“这样吧,我先回去,你俩在这等着,别耽误了看神医。”
谷子兰素来没什么主意,也只好看着叶知秋走了。叶知秋一走,谷子兰完全就依赖苏不醒了。
她有些拘谨,又有些害羞,不住地看表:“神医快回来了吧?”
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