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他是谁(2 / 3)

证?”刘所长眉头皱得紧紧的,摇了摇头说道:“这事我看还真有古怪,既然牵涉到了抢*支,我看还是尽快向上级汇报吧,对了,赶紧请区警务局的同志查查这个抢号,是什么时候丢失的,还有看看能否联系一下九峰警务局,问问那个黄志平是怎么回事?”

他走向自己的警车,又补充了一句:“区里回话之前,保护好现场,叫围观的老百姓们都散了,又不是什么好事。”

上午九点多的时候,九峰警务局回信了,刑警队了确实有个叫黄志平的的,现在人就在警务局里,正准备下乡去执行抓捕任务,经过查证,可以确定他的证件、抢*支、警服以及其它警用物品一概未曾丢失。希望贵方好好将案件调查清楚,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如果必要的话,黄志平同志可以到京城协助调查。

九峰方面的回复很显然带着不快的成分,但是还是将黄志平所用的抢号告诉了彤云区警务分局。这竟然和现场发现的的64手*抢抢号完全一致。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现场发现的手*抢和警官证都是仿制的。至于死者的衣服肯定也是假的,只是不明白几十年前他怎么就能仿制出现在的新式警服和警官证,所有的人头都大了。

这也太扯了,冒充警*察,还盯着一个人不放,抢号和警官证都是仿制一个人的。看来这人对黄志平相当的熟悉,那么死者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又和黄志平是什么关系?他那么大年纪了,为什么非要找一个年轻的警*察模仿呢?闹着玩呢?

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首先调查死者的身份,其次,尽管大家都认为死者的警服、手*抢和警官证都是假的,但是还要送到技术部门去检验,只有有关部门出据的鉴定报告才具有法律效益,而且通过技术检验,还有可能发现这些东西的出处,对案子侦破有帮助。

最先出来鉴定结果的是手*抢。手*抢的仿制是难度极大的事情,一支手*抢从设计阶段开始必须经过很多专家系统的论证和系统的研制,一种能定型生产的手*抢必定是经过多少种方案的论证筛选,经过无数次的优化、试制、验证。

直到它符合杀伤力、初速、弹速、射速、后坐力、射程、可靠性、震动性各项预订的性能指标和重量、尺寸、操作方便性、人体工程符合性等结构性指标,还要考虑其工艺性和经济性,在制作过程中对材料、工艺、精度的要求几乎达到了苛刻的地步。

就拿这种64式手*抢来说,60年就开始研究,到二十多年后才定型生产,可见其研制制作严格到何种程度。所以要想仿制这样一支手*抢几乎就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所以,当这支锈迹斑斑的64手*抢被送到专家手里的时候,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这支抢是真的,生产于90年6月。

这就怪了,这支抢和黄志平手上的抢同一抢号,这怎么可能?要知道根据国家对抢*支的管理制度,每支抢的编号都是唯一的,即不可能存在两支抢号相同的抢,难道黄志平的那支抢是假的?

如果如此,是黄志平自己将真抢交给别人,还是有人偷偷换掉了黄志平的抢?无论如何这样做都是难以理解的,警务局的人都是用抢的行家,不管是上述两种情况的哪一种,都很快会被人发现。

可现场这支抢很显然有几十年没有保养过了,这在警务局里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黄志平的抢已经被掉包几十年了,一直都未被发现,包括这柄手*抢的所有的使用者和审验者。所有的人脑子里都乱成了一团麻,感到事情越来越棘手了。

现在只有要求九峰警务局再次协助,验证黄志平那支抢的真假了,尽管知道这样做可能会引起对方的不快,但为了把事情搞清楚,还是硬着头皮发了传真。

那头的电话很快打了回来,说黄志平现在已经去执行任务去了,抢也随身带走了,不过九峰警方可以负责任的肯定,黄志平带的那支抢是真的,因为警务局的公务用抢都是统一保管的,只有在执行任务的情况下才允许警员佩戴抢*支,而且就在前几天局里的抢*支才统一校进行的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