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山东
民国廿六年
民国廿六年九月廿日,日军侵入德州市北郊的于庄、前赵和后赵三个村庄,把抓到的十七名无辜群众带到赵庄桥上,惨无人道地进行集体屠杀。同时,日军还在于庄内杀害居民五人。这一天,在不足六百人的后赵庄和于庄两村村内,日军共残杀无辜同胞二十二人。此外,日军还在村南侮辱毒打老人、孩子、妇女数人,并烧毁民房四十余间,毁坏门窗不计其数,宰杀大批家禽牲畜。村里村外,一片血雨腥风。
民国廿六年十月五日,日军闯入德州地区的许庄,搜查掉队的国民党士兵。日军把全村的五六十名青壮年拉到张金城家的猪圈里,进行集体屠杀。这一天,日军在许庄共杀害二十七名无辜居民,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许庄惨案”。
民国廿六年十月廿三日,上午,日军开进陵县凤凰店,在这里对当地居民开始了残酷的屠杀。仅廿四日一天,就有三十多名无辜群众惨死于日军的屠刀之下。此后一个月的时间内,日军在凤凰店一带,四出烧杀淫掠,凤凰店一带一片恐怖。据事后统计,仅凤凰店一村就有一百零八名群众惨遭杀害,另有邻村和过路学生二百余人遭到日军屠杀。总计遇害人数在三百人以上。此外,日军还在凤凰店一带放火烧毁房屋一千二百余间。
民国廿六年十月廿六日,盘踞德州、黄河涯日本军侵犯平原县梅家口、官道孙庄、曲陆店三个村庄,共残杀三村居民九十余人,烧房三百五十余间。
第179页
民国廿六年十月廿七日,日本军连续两日**平原县马颊河东西两岸村庄,屠杀村民八十七人,重伤十五人,烧毁房屋三百五十五间,制造了马颊河畔惨案。
民国廿六年十月卅一日,正逢济阳城大集。九时左右,两架日本军飞机飞来,在人群稠密处投下八枚炸弹,落于高家祠堂一带,当场炸死十一人(五男六女),重伤四人,轻伤无数,炸毁房屋二十一间。接着,日军又于十一月十三日猛攻济阳城,到下午四点,城内中国守军由于三面受敌,孤立无援,全面溃败。城门一开,城内居民、守军拥护而出,日军伏于两侧,疯狂地扫射、炮轰,不到半个小时,一百多名守军、一千九百多居民和壮丁共计二千余人,尽遭屠杀。接着,日军又逐尸检查,发现没死者即随手补一刺刀。日军攻占济阳县城后,日本军指挥官下达“大杀七天”的命令,一城两关末及逃出的无辜百姓,尽成了日军屠刀下的羔羊。十四日,日军在城内搜出四五十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押到南门外,全部用机枪射死。在南关的大堤下,日军军官高森率领日军一次杀害居民十三人。同一天,日军军官菅野,指挥宪兵队用机枪在文庙一次杀害百姓四十余人。七天之内,日军在济阳城内残杀无辜平民四百零二人,被杀光的有四户,打伤致残的二十九人,奸**女一百多人,烧毁房屋五百五十余间。日军侵占济阳城后,惨无人道地屠杀平民共二千四百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济阳血案”。
民国廿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日本军进犯鹊山,枪杀、劈死、烧死及被迫跳湾而死的群众有九十六人,重伤五十六人。
第180页
民国廿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盘踞德州的日本军占领高唐县城。数日后,日本军对解庄进行“扫荡”,杀害群众五人,烧毁民房一百余间,制造了“解庄惨案”。
民国廿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日本军飞机轰炸平原县马腰务村,炸死炸伤村民五十余人,毁房二十余间。
民国廿六年十一月廿五日,盘踞临清的日本军高桥部在堂邑柳林以北、界牌西南的大杨庄,残杀群众四十八人,制造了 “大杨庄惨案”。
民国廿六年十一月卅日,侵占馆陶的日军血腥洗劫冠县葫芦营附近村庄,杀害宋村无辜村民五人,烧死大牲畜五十多头,烧毁房屋五百余间,对其他财产烧、抢一空,制造了“宋村惨案”。
侵占馆陶日本军**段辛庄,杀害群众五人,烧房五百余间,烧死耕牛五十余头。
民国廿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日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