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早是晚。
“听着,我问什么你们答什么,答错了,我让你们知道什么叫一步到位。”
沈凌说话的同时,嘴角浮现出了一抹恶魔般的微笑。
那笑容看起来就可怕,而且从中能感受到一股致命的威胁,这是沈凌杀戮了十数年才拥有的杀意,这种事情他干过无数遍,拷问别人的特殊训练他都尝试过。
一般人最多承受七分钟,这些痞子就是如此,不过一分钟,而就算是经过反拷问训练的人最多也就承受半个小时。
因为沈凌在各种拷问方式中摸索出了一个道理,就是:抓住他最珍惜或者是最害怕的东西。
这些痞子最害怕的,估计就是被爆菊了。
接下来的十分钟,那些痞子把他们知道的关于杜峰的资料全说出来了,估计那些痞子和杜峰的关系应该不错。
因为他们说的东西里面除了杜峰的菊花半径以外都包括了,甚至就连杜峰的丁丁长短都知道。
“很好,你们回答的非常棒。”
沈凌笑着拍了拍为首痞子的头,然后低头看向了地上的皮包。
“你要干什么,那个皮包你可不能动,里面!!”
没等那个痞子说完话,沈凌便已经把皮包给打开了。
里面除了一部二手的肾六以及几百块现金之外,还有一把黑亮黑亮的手枪。
“呵呵...”沈凌看到这东西嘴角笑了笑,要知道在枪支把控严谨的华夏能弄到这么一柄手枪可是十分困难的,尤其是里面还有子弹的情况下。
沈凌摸枪超过十几年,这柄手枪的型号是目前世界上很罕见的‘老头子’M1911手枪,原产自白头鹰,1911年生产,性能和实用性都非常好,在白头鹰的部队服役了74年才下岗不干了。
但是这种手枪却一直流传在各种人士手中,出色的弹道和极佳的性能让它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包括沈凌。
“你们可知道,在华夏,私藏枪支是犯法的?”
沈凌说话的同时,轻轻摇了摇手枪,吹过的手枪的风响起了‘比比’的声音。
“知道,但是这枪可不是我们的啊,爷爷,这枪是杜峰给的,有事找他啊。”那痞子已经快被吓哭了,这枪是杜峰给他的‘先废了他,然后在杀了他。’这是杜峰的原话。
“好,我都知道了,拜拜。”
沈凌邪恶的笑了笑,将手枪放进了口袋里面,然后把一柄刀子放到了位于那痞子面前十厘米的地方。
......
走出去大概有几百米之后,沈凌才把那柄M1911从口袋里拿了出来,熟悉的手感和重量让他想起了在战场上厮杀的时候。
“这大人居然还拿着柄玩具枪,逗......”
“多大的人了,还玩玩具。”
沈凌在走路的时候总能听到旁边人的窃窃私语,但是对于他来说这种闲话不但不烦人,而且说得越多越好,这样沈凌拿着这柄枪就越安全。
因为这华夏,持枪可是要被判刑的,沈凌可没有华夏的持枪证,如果真的被抓到了,估计他有十个菊花都不够把他赎出来。
遵从着楚凌霄回家换衣服的指令,沈凌反反复复查了九遍这枪尼玛居然只有三发子弹之后换上了一件长袖的风衣,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下身换上了较松的休闲裤,看起来十足就是一个屌丝。
因为筱雅曾经说过,沈凌几乎就是在带薪休假,所以他就在家开心的打起了屁股,直到晚上五点多钟的时候才被楚凌霄一通电话叫到了飞跃的楼下。
方靖如的办事效率比沈凌想象的要快得多,她先是要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然后和对方聊了半天终于让对方舍弃了去和华夏某女星啪啪啪的机会来和筱雅谈一个问题。
沈凌一边开着筱雅的路虎新揽胜,一边想破了头皮也想不到方靖如是用什么方法劝服那个只知道啪啪啪的外国人的。
“对了,小哥你不是保安吗?怎么转行做司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