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你了,还是把我放下来吧!”
老马似乎看出了他腿上有伤,忙阻止道:“哎哎哎,别着急,前面就到我家,你这一大早还没吃上个热乎饭呢,我家虽然没啥好的招待你,一碗米粥还是有的。”
萧南风忽然眼角一热,米粥,多么好的米粥啊,比任何一种名贵的酒都要好。他的酒都是靠钱买来的,但这碗粥,却不需要钱!
老马的媳妇是个地地道道的乡下女人,为人朴实大方,做的一手好家务活,家里虽然比较简陋,但被她收拾的整洁大方,完全看不出是个运粪工人的家。
尤其她熬的粥,萧南风认为,他这辈子都没有喝过如此好喝的一碗粥。
“慢点喝,锅里多着呢!”老马笑着拿起收边一杆旱烟,吧嗒吧嗒地吸了起来。萧南风却不听,一连喝了八碗粥。
他们夫妻俩真是好久没有见过这么有活力的年轻人到家做客啦,就算是本家亲戚,也很少有人到他们家来做客的,因为他们的亲戚永远都觉得他们家是臭的。
“小伙子,你叫什么?是哪里人啊?”老马见萧南风吃的差不多了,这才停了手里的旱烟,亲切地问道。
“我叫,叫我小风吧,我是从外地过来的。”萧南风实在不愿提起他的名字,因为七天前,他还是姑苏城中最为闪亮的一颗明星,而现在!
老马眼角的皱纹眯成了一条缝,笑呵呵地点了点头,敲了敲烟锅子问道:“小风啊,你来姑苏有亲戚可以投靠吗?我看你行动也不是很方便。要是有啊,待会儿,我再用那板车给你送过去!”
萧南风的眼角再次热了起来,他不问你到底是什么人,只关心你的安危,这难道不是亲人才该有的感情吗?
不是,老马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萧南风对人的态度,他忽然发现,其实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可爱的人的。
他们善良,他们勤劳,他们每天做着重复的工作,但绝不会去杀人,因为他们都是普通人,他们的刀只能用来切菜,绝不会往人脖子上送。
萧南风摇了摇头:“没了,亲人都没了,我是逃难过来的,没有地方可以去。我等会儿就走了,让您费心了。”
老马的手忽然不动了,他皱着眉看着这个年轻人,心里似乎生出了几分怜悯之意。他将媳妇叫过来,细细商量了一番后,老马媳妇便兴高采烈地去了偏屋。
“既然你没地方去,若是不嫌弃我这地方臭了点,就在这里养伤吧,等你腿脚方便了,再走不迟。”老马恳切地建议着。
萧南风还要逞强,但现实告诉他,他若是再胡乱走动,那他的腿就再也没有康复的希望了。他激动地点了点头,忽然又摇了摇头:“可是我,我没有钱。”
他像个无助的孩子一般,低下了高傲的头,老马吸了口烟,笑道:“放心吧!你马叔这里不需要钱,你呢,就安心养伤,酒嘛我是供不起你,但粗茶淡饭还是可以管够的。”
夜,雾蒙蒙的夜,所有人都已经沉入睡梦的时候,萧南风却十分清醒,他是被一场噩梦惊醒的,醒来后,就再也没法入眠。
七天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这般的寒冷,萧南风离开了梅林,那个伤心之地,独自在街头买醉。
他身上没有钱,只好将那口刀押给了酒家,换了一壶酒。一把杀人不见血的神刀,就换了一壶酒,若是换在以前,那绝对会成为全城众所周知的大新闻。
但现在不行了,绝对没有人会因为他卖了一把刀就引起一场轰动,因为他几乎已经成了全城的公敌。
他战败独孤信后,独孤家早就视他为眼中钉,哪知不久后,他又失手杀了慕容家的老爷子慕容鹰,这样的血海深仇更是恨到了骨子里。
得罪了这两家人,那你就别想在这座城里好好活下去了。
显然,如今的萧南风活的并不好,他酗酒,他瞎逛,他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落脚的地方,常年生活的姑苏,转眼间,成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但凡是慕容家和独孤家开的店铺,都不会再给这个人酒喝,也不会给他留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