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 / 3)

“帝国可是有规定的,只要女的有了孩子,男方必须履行三年之期的义务,照顾好孩子。

如果拒绝,那么就以强罪论处。”

“的确有这规定!要这么说,林峰和李校花的分数不就不生效了?”

“那可不是嘛?林峰必须去和赵芳芳结婚三年,照顾孩子呀。”

“那林峰怎么不上报这事情?”

“有了校花就不想承担后果了是吧?也太恶心了点!”

“赵芳芳在微博上的小作文写的让我对林峰恨之入骨,走,一起讨伐林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