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程筱乐得两手一拍:「他就叫许非渡。」
……
我脸色惨白:「我还这么摧残过我的老板呢?」
按照程筱的说法,她都能记得许非渡,那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许非渡,肯定也会记得我。
毕竟他铁青的脸色做不得假。
那件事对他的伤害,应该也蛮大的。
说不准许非渡在我第一次口出狂言的时候,就已经认出了我。
为了留住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当天晚上,我打开自己打的电脑,一五一十、认认真真地盘了盘自己大学时的实习经历和跟着老师做过的项目,以及各种拿得出手的小**。
我要向我的老板证明:我不是一个只会让他社死的员工,我是一个很能创造价值的人。
然而,认真的结果就是,当天晚上我熬夜熬到凌晨四点。
早上八点的闹钟响起时,我毫不犹豫地把它给掐了。
然后翻个身继续睡。
等我有意识的时候,公司群里已经到处都是老板对我的「通缉令」了。
我顶着炸毛的头发,滑着手机看。
九点半的时候,许非渡在大群里问:【九点半了,于程程没来上班吗?】
下面清一色:【没看见。】
【没看见加一。】
【没看见加10086。】
该死,刚上班,还没来得及买通同事给我打掩护。
我躲在被子里,呜呜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