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当叶忆儿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了视野之中,叶凌骁这才缓缓回过神来。
摇了摇脑袋,叶凌骁掀开帘布,走进了帐篷。
此刻,帐篷之内,却是有着一名妇人端坐着,仔细看去,这妇人应该有三十多岁,但依旧貌美,眉目之间有着温柔的神情,身穿一件羊皮袄,长发垂肩,虽然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但是不难看出,在年轻时候肯定是个美女。
在她的手上,却是有着道道厚实的老茧,显然,这是由于常年缝补衣服所致,叶凌骁身上做工精细的羊皮袍子,叶天壕的袍子,部落中大多数衣物都是她所缝制。
这时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
这就是叶凌骁的母亲,叶天壕的妻子,叶氏部落结盟部落,张氏部落老族长之女,张筱菀。
要说母亲年轻时候,叶凌骁也是听叶天啸提起过,那可是方圆百里都有名的大美人,周边部落之人没有不想娶她为妻的,甚至是连那高高在上的‘东门城’都是有着强者来下聘礼,想要迎娶她。
当年那张氏部落的老族长也是想要将张筱菀嫁给那‘东门城’的强者,毕竟,一旦傍上了这个庞然大物,他张氏部落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
但张筱菀死活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这才使得老族长不再强迫,任由她嫁给了叶天壕,也不知怎么回事,二人只是远远的见过一次,就认定了对方,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叶凌骁笑了笑,这样说来,自己和忆儿,恐怕也可以称得上是一见钟情了,还要加上日久生情,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自己以后一定要娶到忆儿当老婆!
张筱菀看到儿子进来,放下了手中的针线,却是发现叶凌骁满身泥土,身上有着浓浓的刺鼻汗臭味传来,刚换的雪白羊皮袍子也脏了,正站在帐篷门口傻笑。
暗叹了一声,张筱菀十分无奈,对于这个儿子,她从小就十分宠溺,也养成了其懒惰顽皮的性格,现在想要纠正已经很难了。
“凌骁,你又干什么了,你看看你,都弄成什么样了。”虽说语气中带着责备,但张筱菀还是舍不得训斥儿子,只是轻轻批评了两句,这对于我们的叶凌骁来说,简直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娘,都是爹,他非要让我去挖壕沟,我都快累死了,连午饭也还没吃呢!”叶凌骁故作委屈道。
“瞎说,你什么也没干你爹会让你去挖壕沟?你肯定是晨练又偷懒了吧,这几天我不在,你是不是每天都不能按时起床啊?”张筱菀质问道,对于儿子,她还是很了解的,知道他的脾性,一句话就是猜到了叶凌骁的表现。
“哼,你去那东门城也不带着我,让我自己留在部落里。。。”叶凌骁面色不太自然,不满说道,“对了,娘,东门城里都有什么啊?”
就在前几日,张筱菀的妹妹,嫁给了东门城一名富商的张筱柔,年过三十,终于是有了身孕,张筱菀得知自然十分高兴,特意让叶天壕准备了牛羊肉,奶制品,又连夜赶制了不少上好的羊皮衣服,去往东门城看望妹妹。
当时,叶凌骁死缠烂打非要跟去,张筱菀宠爱儿子,想着带他去,但是叶天壕坚决不同意,这个小子平日里就不用功修炼,性子又十分捣蛋,若是去了东门城,惹出什么事端,可就不好了。
毕竟,东门城内的势力,随便一个,都足以灭掉他小小的叶氏部落!
据说,在东门城中,更是有着达到了脱胎三境的高手!
对于草原上部落中的孩子们来说,东门城是神秘的,充满未知的,所有的孩子都是想要去看一看,这传说中的城池。
但绝大多数人,也只是在长辈的描述中,幻想出一个城池的样子罢了。
“东门城也没什么特别的,倒是你小姨,他的丈夫,也就是你的姨父,在我临走前,硬是塞给我一个盒子,我拗不过他们俩,只得收下,回来一看,那里面竟然是有着整整十枚蛇兰果!”张筱菀对儿子说道。
“十枚!怪不得父亲能够拿出三枚作为族比奖励!”叶凌骁心中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