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那个……三天后……!”

秦朗知道沈幼薇在担心:“放心,我肯定能拿钱回来还他,你不用操心这事。”

“哦!”沈幼薇低下头。

秦朗心里也无奈,自己和沈幼薇的关系,上一世就别扭。

背着竹筐出门,秦朗准备上山一趟。

后山这地方,杂草丛生,这年头按说山上还是能找补点东西的,可实际上大家更喜欢下水捞鱼。

一来上山费力气,而且山上的活物精的很,没点子本事,上一趟山啥都摸不着,光费力气了,二来这年头山上虽说没老虎,狼这样的,但蛇虫类的小东西可不少,偷摸咬你一口,哭都没地方哭去。

当然,秦朗上山没指望抓活物,他是冲着后山一片地仙子来的。

所谓地仙子,其实就是枸杞。

而后山这些更是货真价实的野生枸杞。

因为平时没人摘,长的老大一片,那真是一把一把的捋。

“这年头想买的找不到卖的,想卖的找不到买的,只要做好定位,这些可都是钱!”秦朗看着眼前一大片的野生枸杞,两眼放光。

这些东西拿去中药店是换不了几个钱,但只要换个地方,那就不一样了。

摘了好一会儿,一竹筐很快就装满了。

秦朗随后又翻出四个玻璃罐子来,这是沈幼薇的宝贝,平时家里来客人了,是拿来给客人倒水的。

早上秦朗还拿着它当了一回板砖,别说,砸人还挺顺手的。

“现在正是花季,铁定有蜂窝的!”秦朗嘴里念叨着,自己上山就看中两个东西了,一个是这些野生枸杞,一个就是蜂窝里的蜂蜜。

果然,秦朗很快就找到了目标,一个挂在野槐树上的巨大蜂窝,看起来至少有半米多长的样子。

秦朗精心准备了一番,随后用塞足稻草的破化肥袋子套住了蜂窝,然后点燃熏死了大量蜜蜂。

秦朗掰开蜂窝,足足把四个罐头瓶子都灌满了,金灿灿的看着就让人觉得舒坦。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手臂被只是漏出来的蜜蜂叮了几口,伤口一碰**辣的疼,钻心!

回到家,中午饭是地瓜栗米饭配蒸土豆,秦朗看得受不了,这没点肉是真不行。

沈幼薇心细,看见秦朗手臂上被蜜蜂叮的红肿,忙拿出了一瓶蜈蚣酒,细心地给秦朗涂抹伤口。

蜈蚣泡的白酒,对各种毒虫叮咬都有奇效,前围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泡上一瓶。

中午饭秦朗吃的煎熬,不过想到下午还要进城,只能硬着头皮塞了个肚圆,这些东西虽然不好吃,但碳水多,补充体力还是挺合适的。

“买肉去了!”吃完饭,秦朗把竹筐一背,摸了摸安安的脑袋道:“爸爸给闺女买肉吃去,来,亲爸爸一口。”

安安一听到肉,口水都流下来了,吧唧在秦朗脸上亲了一口,结果留了个好大的口水印子,居然把旁边的沈幼薇看笑了。

从大队到城里,有二十多里地,按说走不了多久,前世开车,十几分钟的事情。

可真走起来,走走歇歇,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总算是进了城。

来城里的目标不是药材店,药店别指望卖到几个钱,一筐子枸杞,也许能给你个块把几毛的,而且一帮子国营的人,态度还贼差。

所以得选定目标,只有把货物卖给有需求的人,那这货物才能获得最大的价值。

“矿工总医院!”

秦朗来到了医院的门口。

淮市有大量的煤矿资源,是个能源城市。

而要说有钱,这些矿工真比农民有钱多了,八十年代的时候,一个矿工每月的工资就能有一百出头。

当然,高工资,同样也意味着高风险,这个时代的煤矿,很容易发生事故。

秦朗背着竹筐刚溜达的这一会,就看见外面乱糟糟的跑进来三四个满脸满身乌黑的人,其中一个被两人扶着,手上都是血,最前面一个人手里则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