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6 / 6)

找我我也不会理他,我想清楚了,他和谁都没有好结果……”

“是,是,是没好结果。还是大胡好,你反正也很快要去广州找他了。”李晓枫顺着她的话说。周蜜有一个特点,就是她对别人的事一万个英明神武,但对自己的事总有某种谜一样的天真,好像智商只有三岁。所有的事,你只能顺着她的思路夸她,一夸她她就乖了,这让她的天真有点货真价实。怎么说呢?周蜜纵然有一万个缺点,但是她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她是人群中少数的那种活得表里如一的人,你不用防着她。

“大胡也不好。不过,跟了大胡,我将来应该不会愁钱吧。你知道大胡有多会赚钱吗?他毕业前把进校时十块钱买的那部破单车都卖了三十六块钱,你说他多精。”周蜜又高兴起来。

确实,周蜜看自己不行,但看大胡还是看到骨子里去了。毕业一到广州,大胡就凭着灵敏的嗅觉果断地抛弃了数研所,转而进了一家港资房地产公司,不到两年,就发了。他是同学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发财的人,第一个买房子的人,第一个生小孩的人,第一个公司上市的人。可以说,李晓枫在广州的所有大学同学对富人的想象,都是由大胡和周蜜开启的。

那些年,富人的表现就是不停地换房子。大胡的第一套房子是在他自己上班的房地产公司内部抢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港式公寓,一口气贷款五十万。那时候,五十万真是天文数字啊!当时的李晓枫觉得一辈子也赚不到五十万。得辛苦工作多少年才能赚到这五十万啊!周蜜有眼光,大胡果然是会赚钱的男人。“大胡真牛啊!”所有的同学都这么感叹。

大胡不是会赚钱,而是超级会赚钱,他在房地产公司干得风生水起,具体做什么无人知晓,只看到周蜜平均隔三四年就要搬次家——从市中心搬到番禺三百平方米的复式高层,屋子中间挂着她从香港买回来的三十多万的巴卡拉水晶灯。到后来,又搬到了白云山下的一套别墅里,俯览半城灯火,全套从欧洲订回来的法式鎏金家具闪瞎李晓枫他们的双眼。总之,这些年,哪个楼盘最贵,哪个楼盘最火,周蜜就搬到哪里,人也越来越有阔太的样子,吃的用的玩的,无一不是最好的。而最为她人生增光添彩的是,她还给大胡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果然也像大胡想的那样,后来长到了一米八。

如果说真的有人生赢家,那周蜜当之无愧。三十岁之前,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了一个女人想要的一切。

但可惜再华丽的袍子也会有虱子。

“大胡要是敢出轨老子拿刀子剁了他。”李晓枫心惊胆战地想起周蜜说这句话时咬牙切齿的样子以及可能发生的画面,又往椅子里缩了一点,天哪,自己可千万不要掺和到这种鬼事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