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3 / 3)

他的书从不外借,因为讨厌别人给他翻皱;他的房间外人不准进,家里来了小孩他第一时间锁门;他小时候养过一只金毛,带出去遛弯遇到有人要摸狗,他不准,翻脸,你丫干吗碰我的狗?

读书的时候有一回班上组织去烧烤,我们都用一次性碗筷,只有他,自!带!餐!具!中途正好有人让试试鸡翅熟没熟,他旁边的同学顺手拿他的筷子夹了一块,这货就扔了筷子什么都不吃了,场面万分尴尬。

我们住在一起,我以为以他的龟毛脾气肯定会有很多矛盾,谁知他居然没有,任由我一点一点侵占他的私人世界。他居然能够忍受我喝他的杯子,用他的碗筷,穿他的T恤,还被我带着养成了诸多不良习惯——跟我一起躺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在沙发上一靠就是一下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到你这全毁了。”

我说你以前性格多招人烦啊,现在简直可爱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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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问过他什么事情是很有把握一定能做到的。

后来他跟我说,他确信的事情之一,是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但他没想到的是,我会主动来北京找他。

当时我没告诉他我辞职了,主要是觉得突然跑去跟人家说“我为了你辞职来北漂”实在是……很丢人。

到了北京安顿下来我才给他打了电话,他以为我是过来出差的,约好周末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