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致素来有自知之明,她与北司程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她宛如一朵野花,在孤儿院的深渊泥潭中艰难成长,生来便被阴暗与潮湿所笼罩。
北司程则出身豪门,养尊处优,从小就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
他们的相遇,源于一场英雄救美。
漆黑的雨夜,她遭遇醉鬼骚扰,北司程仗义出手,将她带上了豪车。
四目相对间,是见色起意也好,菀菀类卿也罢,反正二人最后勾搭上了。
那一年,南致不过十九岁,就这样无名无分地跟了北司程。
迄今为止,正好整整一年时间。
他在京大附近购置了房产,一有空就驱车过来,与她颠鸾倒凤,似不知天地为何物。
包吃包住、豪礼不断,每个月还有两百万人民币的“工资”,倒是很划算。
北司程工作繁忙,平均下来,一个月她也就需要“侍寝”两三夜而已。
这男人长相身材都是顶尖的,最重要的是,和她在一块时,还是未经人事的毛头小子。
至于她是怎么知道的……
第一次时,北司程忙活半晌,好不容易成了事,却不足两分钟就屈辱地缴械投降了。
“在暗戳戳的……想什么呢?”
北司程瞥见南致嘴角的笑意,伸手捏住她的两颊,轻挑眉梢,幽幽问道。
“在想你一分四十秒的那次。”不怕死的南致未假思索,脱口而出。
北司程:“!!!”
他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慵懒惬意的表情也逐渐变得扭曲。
“看来……这回我出差两个月……没有好好收拾你!脾气见长了啊!”
“今夜谁开口求饶……谁是蠢狗!”
于是乎,出于男人的自尊心,北司程重振旗鼓,开始了新一轮的征战。
……
第二天上午十点,南致和北司程吃完早午饭,一同离开御华府小区。
一辆库里南 Black Badge平稳地驶出车库,前方挡板放下,给二人留足私人空间。
北司程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高定西装,里面的灰白色衬衫,随意解开两个扣子。
左手腕上的Patek Philippe,精心切割和镶嵌的钻石,散发着低调而奢华的光芒。
整个人一看就非常……昂贵!
反观南致,简单的中袖白T,搭配蓝色宽松休闲裤,梳着高马尾,脚上一双小白鞋。
她浑身上下,只有左手腕戴着一根编织红绳,其上挂着一个精巧的桃篮。
除此之外,再无任何珠宝首饰……
北司程的右手,依依不舍地从南致的上衣里拿出,还特意为她整理一下松散的内衣。
“南致,你不喜欢红色睡衣……难道也不喜欢那些高定红裙?”
“还有很多名牌包包、珠宝……”
“你们女人不都喜欢Hermès、Chanel、LV、Harry Winston、Chaumet、Graff? ?”
说着,北司程取出一条白金搭配满钻的蝴蝶项链,戴在南致白皙的颈间。
“你还在上学,太夸张的珠宝首饰的确不适合日常佩戴,这个很便宜。”
“蓝钻、粉钻……只要你喜欢,我都愿意双手奉上,以博美人一笑。”
调情间,北司程那修长的指尖,轻轻划过南致的锁骨,目光中带着一丝慵懒与不羁。
“哦……”南致也没问多少钱。
反正在她眼中,钻石不过是碳原子通过共价键形成的三维四面体结构。
“你不用给我买裙子、包包……”
“我不习惯穿裙子,至于包包……我要随身携带笔记本和书本,还是书包更方便一些。”
南致只是觉得,遇到危险时,穿那种长长的裙子,有些不好打架。
“你怎么那么好养活?”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