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一直在公司,根本没时间去买别墅,这肯定是假的!”

杨春峰也不急,面无表情地把一份购房合同,推到了苏木面前。

看着合同上自己的签字,苏木懵了,因为签字是真的。

她之前每天要签署很多合同,一年前的签字她早就记不起来了。

经商的人一旦成立公司,钱就不是自己的了。

想要把公司的钱合法的拿出来,就只能让公司上市,在股票市场减持股份变现。

另一个合法的方法,就是出售手里的股权,进行合法变现。

苏木是知道这些的,她不可能知法犯法。

因为这样做的话一旦被发现,判刑是很重的。

而苏木不会做,却有人可能会做。

于是苏木突然说道,“是江川,他能模仿我的签字,甚至连我也分辨不出来,这肯定是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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