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外貌老实的李经理,正蹲在路边,边看手机边抽烟。
楚瑶从秦嘉淮的车里下来,直奔李经理过去。
她站在烟味吹不到的地方,俯视李经理。
“李经理,你违约,威胁租客,还欺诈……我们已经收集好证据要起诉你了!”
“但是呢,我们也讲究和气生财,只要你按照原先的规定,和严倩按原合同执行至期满,不要去骚扰她们,再为你今天侮辱我们的事道歉,我们也可以不起诉你。”
然后还举了刚才秦嘉淮教给她的一些法律依据。
比如《合同法》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就是说楚瑶租的时候是700,转租到严倩手里还得是700,不可以合同没结束就加到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