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原著结局 第四部 玫瑰再见 (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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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小曼,明天我来接你上班,八点半?”

她想一想,“八点正。”

我点点头。

她进屋去了。

当夜我回到小姐姐那里,找她商量大事。

她问我:“什么事呢?”

“你保险箱里有什么像样点的钻戒?”我问她。

“你要钻戒干什么?”她愕然。

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戴在这里,流行着呢。”

小姐姐气道:“你倒是恢复得快,一下子没事了,调皮过以前。”

“小姐姐,生命总得继续下去。”我摊开手。

“你要戒指干嘛?还没回答我。”

“送给我女朋友。”

“啊!”她先是一怔,然后明白过来,非常洋派兼戏剧化地拥抱我,把我挟得透不过气。身子上那阵狄奥小姐的香味更是刺鼻而来,我忍受不住,猛地咳嗽起来。

“死相。”她骂我。

“我要订婚了。”我说。

“跟谁?”

“一个女人。”

“很好,我情愿忍受你这种腔调,胜过你先一阵子的神不守舍。”

“戒指呢?”我说。

“我手上这只好不好?”她伸出右手。

我看一看,“不要这种破铜烂铁。告诉你,别小气,将来还不是由罗德庆爵士归还于你。”

“我抽屉里倒是刚镶好一只方钻……”她迟疑。

小姐姐终于把那只戒指交予我。

我还觉得满意,就放在口袋,她心疼,叫我收好些,又嘟哝着说不知谁家女儿好福气,一下子就混得上了青云等等。

我说:“小姐姐,天下的福气都叫你一人享了去不成。”

我回到房间,也不想什么,心中其实没有深切的悲哀。我的心已死,我的心已碎,但是不知恁地,我的眼泪汩汩而下,我哭出声来,像一只受伤的猪猡,呵呵嚎叫。

我怕她们听见,用被蒙住了头。

但我知道,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哭。

正如庄国栋所说,一切都是注定的,谁是谁非,不必多说。

至少在这整件事的过程中,我搭救了薛小曼。第二天一早,闹钟把我惊醒,我摸摸口袋中的戒指盒子,摸出门口去。

小曼坐在她公寓楼下吃三文治,见了我,乍惊还喜,神情复杂。

我自门口花圃采下一枝玫瑰花交予她手中,取出指环,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

我说:“我们在伦敦结婚,回香港请喜酒,你今天到公司辞职吧。”大功告成。

她呆呆地看着我。

过了很久她说:“我以前是庄国栋的女朋友。”

我拍拍小曼肩膀:“如果你不是老庄的女友,也是其他人的女友,过去的事,谁关心呢?小曼,今天起,你是我的未婚妻。”

我接她上车,送她到公司,把车匙交在她手中,“你自己开车回家,当心点。”

她点点头。

“别担心,你会爱上我的。”我挤挤眼。

她拉住我的手,想说话又说不出口。

我安慰她:“我早在夏惠吃饭那夜,就看中了你,当时苦无机会。小曼,现在真是皆大欢喜。”

我向她招招手,踏上计程车。

其实不过因为她是最近最方便的一个,然则有什么分别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我乘车到市区的大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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